我们可以将信托定义为一项协议,根据该协议,其组成部分(“财产授予人”)可以提供生命或死亡(“ mortis causa”),创建单独的基金(信托)以转让给受托人(受托人) ),应根据收到的有利于受益人或受益人(“受益人”)的明确指示进行管理。
1985年《海牙公约》,关于适用于信托及其承认的法律尚未得到西班牙的批准,并且不认可这家英美机构,但在其所有防止该机构的相邻法律中将其作为洗钱的方式和手段。 目前,只有十个国家批准了该公约,并且, 其中,不是西班牙。
因此,就西班牙税收制度而言,通过“信托”建立的个人之间的关系被视为直接在成员之间作为个人建立。
西班牙税务机关的决议是基于这样一种思想,即通过信托直接将受益人与选民(或指定教职人员的受益人)之间的关系视为直接在彼此之间建立的。
西班牙不承认信任
在西班牙的判例实践中(最高法院30年2008月XNUMX日的判决),“信托”这一数字的有效性和适用性已被否定,因为它是西班牙法律中未知的文书,
因此,在西班牙绝对不能考虑使用信托进行任何类型的交易。 所以,买房、投资房地产等都是不可能的。
作为结论,在西班牙:
图标箭头右圆 建立信托不需缴纳西班牙转让税或印花税。
图标箭头右圆 如果受益人本身是成分人,则信托的可感知收益要缴纳成分人的所得税或公司税。
图标箭头右圆 如果在成员居住期间获得受益人身份,则支付给受益人的资金将需要缴纳西班牙捐赠税(类似于西班牙继承税)。
图标箭头右圆 当受益人身份对组成部分的死亡生效时,从死亡之日起用于感知应征收遗产税的区域的资金。
终止信托
由于该实体未受到西班牙法律的认可,因此它不会在西班牙领土内产生任何税收,无论代表受益人产生的任何收入要映射到西班牙的税收。